⊙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记者获悉,中国联通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于近日收到西班牙税务当局退还的多征税款,约合人民币9828万元,上述多征税款系西班牙电信向联通红筹 公司分红时红筹公司多缴纳之税款,涉及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不过截至发稿时,该消息尚未得到中国联通方面证实。
上述消息最早来自《中国税务报》,据该报报道,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联通红筹于8月22日收到来自西班牙方面退回的400万欧元多征税款。至 此,联通红筹累计收到从西班牙汇来的款项总计达到106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828万元。上述款项源于中国联通和西班牙电信公司的合作。根据2009年 9月7日中国联通公告,旗下港股公司联通红筹与西班牙电信于当年9月签署协议,互相投资10亿美元,其中联通红筹公司按每股17.24欧元的价格认购 4073.0735万股新的西班牙电信普通股,交易完成后,联通红筹持有西班牙电信股份比例为0.89%。此外,今年1月双方又宣布互相增持,中国联通对 西班牙电信持股比例上升至6255.82万股,占其已发行股本1.37%。
据称,入股之后至今年5月,西班牙电信方面共向联通红筹公司进行了4次分红。按照西班牙税法的规定,对于其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分红要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西班牙电信向联通红筹分红时,由西班牙电信代扣代缴税款,2009年12月31日以前税率为18%,之后为19%,由此西班牙电信共代扣代缴税 款2264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1亿元。
联通红筹公司总部和实际管理机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自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理论上应享受中西税收协定待遇。根据中国和西 班牙在1990年11月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条,来源国对股息征税的限制税率为 10%。西班牙居民企业向中国居民企业分红时,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据此认为,联通红筹应该享受按限制税率10%缴纳所 得税的优惠待遇。由此开始了与西班牙税务当局的沟通,申请享受上述税收协定待遇。而经过多次沟通,联通红筹公司可退回从2009年至2011年度多缴税 款,累计1062万欧元。
不过,上述事项尚未得到中国联通的证实。记者昨日致电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九英女士,她表示“需要向财务部门核实上述消息”。根据中国联通方面的 公告,2010 年公司利润总额为46.5亿元,投资收益4.8 亿元,同比增加2.7亿,主要为所持西班牙电信等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取得的股利收益。2010年全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为9.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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