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终端厂商或成受益者
中国终端厂商或成受益者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内容中,附加限制性条件包括:谷歌公司Android智能操作系统须保持免费、开放的基础;谷歌公司应当在Android平台方面以非歧视的方式对待所有原始设备制造商;此两项附加限制性条件于中国商务部决定之日起5年内有效。
中国商务部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
正如前面所说,中国商务部所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更多是为保护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国产智能移动终端厂商不受到由谷歌公司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根据目前国内智能手机市场现状,2011年第四季度Android系统市场占率高达73.99%,因此这种担心不无道理。
毕竟相比三星公司、HTC公司等早已跨多个智能操作系统平台发展的国际化智能移动终端厂商,国内中小型厂商更为依赖Android系统,其目前免费、开源的优势能够帮助这些厂商节省成本,以应付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商务部此次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显然将令这些高度依赖Android系统的国产智能移动终端厂商成为受益者。
中国商务部缘何介入本次收购
从2011年8月15日对外宣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到2012年5月22日终于完成收购,谷歌公司本次收购交易竟耗时达9个月。其中除谷歌公司与摩托罗拉移动公司间就相关问题协调外,各国对于本次收购交易的反垄断调查也是重要因素。毕竟本项收购案涉及谷歌公司就Android系统与其他厂商间合作问题,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后是否将导致其将于行业内处于垄断地位,显然是各国反垄断检查部门所调查的重点。
中国商务部在本次交易中掌握最终发言权
在美国司法部、欧盟委员会于2012年2月就已无条件通过谷歌公司对摩托罗拉移动公司收购交易的情况下,中国商务部则成为谷歌公司所要面对的最后一道关卡。尽管中国商务部已于此前不久正式批准本项收购案,但事实上商务部已在此前亮度延长审查期。那么在谷歌公司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的交易过程中,中国商务部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根据我国于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规定,并购后的公司在华营业额达到6300万美元、全球营业额达到15亿美元,中国商务部就必须对此项收购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批。实际上在谷歌公司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的交易中,当来自两家公司的股东们以及其他国家反垄断监管部门已无条件通过此项交易时,中国商务部恰恰掌握了最终发言权,此次收购交易也再次展现了中国商务部的监管能力。
此外与其他国外反垄断监管部门无条件通过相比,针对谷歌公司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的交易,中国商务部则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交易。此外据相关媒体对此事披露称,2011年9月30日中国商务部就已收到谷歌公司就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的申报,正是担心此次收购交易成功后国内智能手机市场可能出现垄断竞争或限制竞争的情况,因此于2011年12月21日即2012年3月20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25号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也由此出台。
(责任编辑: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