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初中同学聚会上,孙泽成表现出对沈静怡的好感,后经不断追求,沈静怡终于同意与他交往。恋爱后,二人如胶似漆,很快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孙泽成的父母也多次找到沈静怡,希望她能与孙泽成早日成亲。于是,2010年10月10日沈静怡与孙泽成登记结婚,正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事实证明,这是一场失败的婚姻。
新婚伊始,双方的工作及经济收入都比较稳定,沈静怡主动承担起洗衣、做饭、照顾孙泽成生活起居的重任。随着共同生活的时间越来越长,孙泽成当初追求沈静怡的那股热情慢慢褪去,并对她施以家庭暴力及谩骂侮辱。
孙泽成因迷恋上网络游戏,不但在工作上变得懒散,而且经常熬夜,妻子沈静怡的正常生活也因此受到很大影响。沈静怡想与丈夫沟通,不料孙泽成不仅不听劝阻、大发雷霆,还对妻子大打出手,将她打得满嘴是血,身体淤青。
向岳父母借钱 供与情人花销
事后,沈静怡并没有特别强烈的反应,因为她非常看重自己的婚姻,更爱丈夫,不想走到离婚的地步,可没想到宽容成了纵容。自打那以后,孙泽成就经常对妻子施以家暴。沈静怡虽然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却一直还深爱着丈夫。
然而,孙泽成并未珍惜这份爱情,不仅施家暴,还经常在外夜不归宿,搞出婚外情。因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孙泽成没有稳定的工资,为了满足他与情人的花销,他向沈静怡的父母借款8万元。
2012年8月22日,夫妻俩维系了两年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孙泽成与沈静怡因琐事发生争执,孙泽成再次情绪、行为失控,疯狂殴打沈静怡,致使她“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面部肿胀,下唇左侧可见青紫,双眼肿胀,左眼睑下淤血,双眼钝挫伤。”经事后法医鉴定鼻骨构成轻伤,双眼构成轻微伤。就这样,原有的家庭幸福和睦被孙泽成肆无忌惮的陋习彻底摧毁了。
施暴者诉离婚 嫌妻“爱吃零食”
去年10月,孙泽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沈静怡,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感情,沈静怡则仍怀有不舍之情,不希望这段婚姻就这么结束了。
在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翟振锋律师的帮助下,沈静怡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她万万没想到,孙泽成提出离婚的主要理由竟然是这两点:其一,女方婚前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影响生育;其二,女方贪吃零食,并经常对男方施以家暴。
经过法庭调查,孙泽成所称沈静怡患有精神疾病及家庭暴力的说法乃是子虚乌有。翟律师出示了沈静怡连续3年在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其中显示:沈静怡身体状况良好,未患有任何精神疾病。而孙泽成以“精神病”、“贪吃零食”为由起诉离婚,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出示丈夫承诺 “一辈子对你好”
沈静怡提出,尽管她跟丈夫之间产生过种种不愉快,甚至孙泽成对她多次施以家暴,仅就医就有五六次,但彼此之间还是有很深厚的感情。沈静怡向法庭出示了孙泽成的亲笔“承诺书”。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孙泽成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对沈静怡深表歉意,并承诺一辈子照顾她、对她好。
“孙泽成多次到我的单位找我,并痛哭着求我,说是他父母让他和我离婚的,这些证明他对我肯定还是有感情的。”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沈静怡不同意离婚。
沈静怡的代理律师翟振锋律师表示,由于孙泽成致沈静怡轻伤、轻微伤的案件还在侦查阶段,罪刑未定,附带民事赔偿还未支付,因此现在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对女方极为不公平。但此时沈静怡还在犹豫,要不要追究孙泽成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孙泽成提出的理由和依据站不住脚,且曾对妻子多次使用家庭暴力,他自知理亏。而沈静怡也表明了不愿意离婚的坚决态度。最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孙泽成选择了撤诉。
矢口否认打人 律师当庭质问
在开庭过程中,孙泽成矢口否认曾殴打沈静怡并致轻伤的事实。在征得法官同意后,翟振锋律师质问孙泽成:“2012年8月22日晚,你有没有向沈静怡动手?”孙泽成回答:“没有。”
“22日凌晨,是你陪沈静怡去医院就医的吗?医药费是谁交的?”“是我陪着去的,药费是我交的。我不是故意打她的,是不小心挡了她一下,碰到沈静怡脸上的。”
“碰一下能致沈静怡鼻骨粉碎性骨折吗?碰一下的力量能有如此大的危害吗?你能再碰一下,让双方和法官都看一下吗?”翟律师追问,要求法庭书记员详细记录这一对话过程。
至此,孙泽成再未否认。而这也成为认定孙泽成存在婚姻过错和追究刑责的基础证据。
没离成更嚣张 打伤妻子岳父
案子结了,但纠纷依旧存在。孙泽成毫无悔改迹象,对妻子的生活仍然不闻不问,还经常没缘由地对沈静怡施加暴力。沈静怡不堪忍受,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与父母共同生活,同时也希望给孙泽成一些时间和空间,让他冷静冷静。
孰知,去年12月,没达到离婚目的的孙泽成和他父亲直接闯入沈静怡娘家,二话不说,进门就指责沈静怡,并把衣柜中的物品扔得满地都是。沈静怡父女见状,非常气愤,欲上前阻止,却遭到孙泽成父子殴打。沈静怡被打得身体多处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沈静怡父亲的面部被打得流血不止。
沈静怡的父亲急忙报警。在警察的讯问下,孙泽成承认了打人、损害财物的事实。派出所对孙泽成父子治安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此后,沈静怡终于死心了,觉得是自己的懦弱纵容了孙泽成今天的罪行,孙泽成已无药可救,两人的婚姻没有持续的必要了。在父母的陪同下,沈静怡再次找到翟律师。
提故意伤害罪 离婚还应赔偿
翟振锋律师认为,去年8月22日孙泽成的行为,基于主观上的故意,客观上对沈静怡实施伤害行为,致沈静怡鼻骨粉碎性骨折,已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来讲,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孙泽成的所为严重违反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确有必要。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配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泽成长期对沈静怡实施暴力、进行虐待,存在严重的婚内过错,并因此而导致双方离婚,应当对无过错的沈静怡给予过错损害赔偿。
由此,翟律师依据沈静怡及其家人陈述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提供了下述法律意见:根据加害人孙泽成的行为及态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要求赔偿沈静怡因孙泽成的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损害。
终判刑一年 赔偿妻医疗费
同时,针对双方的离婚案件,沈静怡可提出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加害人孙泽成支付受害人沈静怡精神损害赔偿金、生活困难补助金,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沈静怡住院医疗费,偿还沈静怡父母借款8万元。
沈静怡还可以要求依法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购得雪弗兰轿车;装修及家具家电;由于孙泽成属于婚姻过错方,沈静怡可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受沈静怡及其父母委托,翟律师着手办理刑事和民事离婚两个案件。翟律师联系到孙泽成故意伤害案件的预审警官,了解案情,进行调查。2013年3月16日,该刑事案件经朝阳区检察院公诉到朝阳区法院。
经过庭审,法院认定,孙泽成致沈静怡鼻骨粉碎性骨折、右侧双眼钝挫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轻微伤,依照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孙泽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沈静怡医疗费13000元。
法院准予离婚 妻获精神赔偿
在处理该民事离婚案件过程中,翟振锋律师梳理全部案件事实后,根据诉讼请求收集到相关证据。如:孙泽成伤害沈静怡的报案记录;派出所相关询问笔录;孙泽成刑事判决书;沈静怡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单据;装修及家具家电单据整理收集;房产还贷记录及剩余贷款数额;房价评估依据;孙泽成与婚外第三人开房记录等。这些证据是案件的关键,也是能证明事实的唯一依据。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最终认定孙泽成故意伤害沈静怡已构成刑事犯罪,并经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另外,孙泽成存在与婚外第三人不正当关系和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根据事实及证据显示,孙泽成存在严重婚姻过错,并给沈静怡造成身体及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因此法院判决孙泽成向沈静怡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困难补助款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医药费,婚后共同财产沈静怡应多分。
此外,孙泽成向沈静怡父母借款8万元,用于他本人的个人生活花销,并未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和家庭支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定这是孙泽成的个人债务,不宜在本案中解决,须由债权人向孙泽成另行起诉,沈静怡无偿还义务。
案后提示
如今是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是一个思想观念日趋开放社会,也是一个离婚率很高的社会。每个人对婚姻都充满了期待和憧憬。在夫妻生活中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一定会有摩擦,也会遇到危机,但不要轻易选择离婚。当婚姻无法再经营下去时,要理智看待婚姻,更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翟律师提示:婚后家庭装修、购买家具家电的单据一定要收集好,一方面用于今后维修,另一方面也是出资的证明依据。关于与婚外第三人的开房记录,应以合法途径取得,可由当事人提供基本线索,由律师到宾馆调取,或由法院依职权调取。
(责任编辑:张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