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北京盘古氏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欲状告《变形金刚4》合作方恶意欺诈,并全面解除与电影《变 4》的合作。据称盘古氏已全额支付千万费用,但合约权益却未有体现。盘古氏还致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暂缓或停止该电影的上映。
盘古方代表称,盘古氏公司为《变4》全额支付了千万巨额合作费用,先后多次接待美国派拉蒙总裁、《变4》导演迈克尔·贝等,为影片在京拍摄期间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并在盘古大观写字楼为其提供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室。而《变4》方面却没有履行授权制作和销售电影衍生品、在盘古大观举办不少于8个月大型电影道具展等义务。派拉蒙中国方面昨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双方之间的合作并不知情。
6月19日下午,《变形金刚4:绝迹重生》在香港文化中心盛大举办全球首映礼。时隔一天,北京盘古氏公司投资有限公司昨天在北京召开说明会,要状告影片的合作方,并对全面解除与电影《变形金刚4》的合作进行官方发布。
盘古方称,2013年6月,盘古氏公司旗下盘古大观、盘古七星酒店与派拉蒙影业达成协议,双方将开展如下三方面的合作:1.盘古氏公司能够进行经派拉蒙授权认可的电影衍生品的制作和销售,在盘古大观举办不少于8个月大型电影道具展;2.在盘古七星酒店举办电影的全球VIP首映庆典;3.电影植入,包括影片、宣传片、海报形象植入,盘古大观将出现在预告片、海报及电影最终公映的任何版本中,其中片中植入的盘古酒店时长不少于20秒。同时,盘古氏公司须履行如下义务:1.支付千万级的合作费用;2.盘古七星酒店将作为电影在中国拍摄期间的住宿和接待中心;3.盘古氏公司需为电影在北京的拍摄提供协助;4.盘古氏公司为诚信盛世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室用于开展合作事务。
“然而直至影片上映前夕,盘古氏公司虽然全额支付了巨额合作费用,却始终未获得与《变4》合同约定的主要合作权益。”“我们刚刚看过香港版的影片,片中盘古酒店出现的时长也没有达到20秒。”盘古方代表称,这不仅使盘古氏公司原定的经营计划落空,遭受巨大损失,更严重影响了盘古大观的形象及声誉。“尽管盘古氏公司多次发函敦促,但却始终没有得到各合作方的正面回应。”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盘古氏公司于近日将当初与之接洽《变形金刚4》电影战略合作事宜的家赋中国和诚信盛世两家公司告上法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第一时间致函派拉蒙及美国家赋公司,要求删除影片中使用盘古氏公司相关元素的镜头,并致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暂缓或停止该电影的上映。据介绍,目前诉讼已经被朝阳法院受理,盘古方代表表示,“会根据律师建议,考虑是否将派拉蒙影业追加为被告。”
(责任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