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克和贝塔》作者郑渊洁发表微博称“中央政法委《法制日报》报道: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舒克和贝塔》图书侵犯郑渊洁著作权,郑渊洁维权成功。”标志着郑渊洁取得“39年来最严重侵权”案件的胜利。
8月4日,作家郑渊洁在微博称自己遇到了写作39年来最严重的被侵犯著作权事件,目标直指上市公司凤凰传媒。其后,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也很快发出声明,称其发行的图书取得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合法授权。并指控郑渊洁的微博言辞“与事实不符”,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微博,态度十分坚决。在凤凰传媒看来,公司出版的图书是根据上海美影厂的动画片《舒克和贝塔》改编的,与郑渊洁所著小说《舒克贝塔历险记》没有关系。
对此,郑渊洁于8月7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出版物上抹去作者姓名的情况,也是我39年写作生涯以来的头一遭。更过分的是,在我要求署名权的时候,对方态度居然十分恶劣。无法沟通的情况下,我只能诉诸法律了。”
最终国家版权局介入此事。在此期间,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在微博上发出的声明也被删除。8月17日,郑渊洁和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代表在国家版权局达成以下协议:
一、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6年6月出版的根据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989年摄制的同名动画片改编的图书《舒克和贝塔》(五本一套),未经原著作者授权,未署原著作者姓名,侵犯了原著郑渊洁的署名权。侵权成立;
二、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下架召回所有已发货的侵权图书《舒克和贝塔》,连同已印出的所有侵权图书一起销毁;
三、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向郑渊洁支付侵犯署名权赔偿金25万元。
据《法制日报》报道,8月26日,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办公室主任王林军表示,大部分侵权图书已经下架并销毁。有了此次教训,想必出版社今后会充分重视版权,在合同审核方面也将更加严格。
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对原著作品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法进行再创作所形成的新作品,被称为“演绎作品”,使用演绎作品时,必须同时遵循和尊重“双重著作权”甚至“多重著作权”。现在网络上的作家和作品越来越多,请务必按照合法的程序发表作品,否则惹上官司影响就大了。
(责任编辑:辛元)